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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份工资报送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8 02:34 浏览次数: 字体【

1、本月工资报送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请各单位工资报送员按时报送。

2、本月发放2019年度取暖费 。

按照陕财办综[2017]89号文件要求,本月发放2019年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厅级3200元、处级2800元、科级及以下2300元。到龄人员、停发工资人员、离岗创业满一年人员不予发放取暖费。

3、本月执行2019年普调文件,请各单位工资报送人员按照人社、组织部门批复的普调文件调整相关人员工资,并按照执行时间予以补发。

4已办理机构划转人员工资关系变动的单位,请在工资系统上将人员调整到位。

5本月暂不代扣个人养老金

6、关于变更退休人员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为了精简办事流程,“让信息多跑路,让人员少跑腿”,经与机关养老办沟通,到龄人员不再在统发办开具“退休人员办理联系单”,由单位工资报送人员核算在职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退休人员工资结算单”,报工资统发办备案。(退休人员工资结算单可在财政网站、财政工资微信、QQ群下载)

7、注意事项:

人员、工资无变动,工资报送员只通过系统报送工资,可以不再来统发办报送。

人员、工资有变动,工资报送员通过系统报送工资后,需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单、工资调整文件等相关文件、工资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前来统办详细审核工资。

 

 

 

                                     2019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