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站支持IPv6

2021年元月份工资报送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3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1年元月份工资报送时间2020年12月24日—28日,请各单位工资报送员按时报送。

二、2021年起,不再代扣个人养老金。

三、本月将统发单位周边四县人员纳入工资综合管理系统,请各单位工资报送员核对周边四县人员工资信息、人事信息(人事信息中需填写发卡银行、银行账号,是否周边四县人员必须选择是或否),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周边四县人员工资可采取原发放渠道,也可重新办卡在农商银行发放。                  

四、本月工资发放模式为各单位自行发放,财政不再直接支付,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与陕西韩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代发协议;由各预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指定在陕西韩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代发工资工作;

2、每月10号之前将代工资资金(代发金额必须确认无误)划转至农商行统发工资代发账户,并将电子版明细表(序号、卡号、户名、金额)通过邮箱发至行指定邮箱,同时将单位纸质版工资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月10号前送农商

3、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必须完成本单位工资发放工作,因其他原因导致工资未能按时发放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代发协议、工资表样表、具体汇入情况请在微信群下载)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