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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4 14:27 浏览次数: 字体【

韩城市十九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3)



韩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韩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3年2月3日)

韩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取得极不平凡成就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经济逆势和重压之下奋力向上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七次会议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全面支持疫情防控,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面做好防范“三保”、财政金融等各类风险化解工作,全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恢复,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1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8%,同口径增长11.02%。其中:税收收入195,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8.1%;非税收入140,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9%。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122万元,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7,9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9,01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2,709万元、外债转贷收入17,367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4,3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8,6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955万元,各项收入总计786,046万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671万元,加各类上解上级支出73,075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64,300万元,各项支出总计786,046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总支相抵,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5,388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221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06万元,各项收入总计108,415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96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3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0,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621万元,各项支出总计95,618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总支相抵,累计结余12,79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0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4万元,各项收入总计1,72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5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61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87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46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9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1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33万元。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38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2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5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88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12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87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687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483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15,014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28,497万元。

(五)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4,236.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9,936.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4,300万元。截止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3,213.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8,913.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300万元,未超过省级下达限额。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各项收支数据还会发生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制完成后,最终数据将在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中据实反映和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以稳经济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夯实财政发展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夯实财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一是全面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财税部门按照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要求,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分工协调,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税费政策进企业、助力发展稳增长”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确保一系列税费“退、免、减、缓”政策落实落细。截止11月底,全市退减免缓税(费)共8.83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6.58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06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1.04亿元、社保费降费1,430万元、减免房租231万元。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拉动投资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扛实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会同发改部门,积极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2022年韩城经开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成功发行9,000万元专项债券。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纾解中小企业发展困难,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可量化考核指标。同时为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节约企业采购成本,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过取消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料收费等措施,激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022年全市单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2.01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58亿元,预留份额占采购总额的78.60%。中小企业实际完成合同金额1.34亿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率为84.81%。四是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作用,通过缓缴、提高提取额度、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政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支持力度,2022年全市1232名职工按照提高后的额度提取了租房资金,并对361笔贷款逾期业务,作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处理。

(二)以开源节流为根本,进一步夯实财政运行基础

面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加强收支分析研判,强化沟通衔接,对照目标任务,找差距、想办法、补短板,努力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夯实财政收支运行基础。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组织。坚持收入会商制度,全面掌握税收政策变动,加强涉税信息数据共享,坚决落实月分析、季报告制度,紧盯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变化趋势,优化征管模式,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税收收入完成19.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二是加大非税征管力度。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收落地,准确梳理和摸排盲点,确保非税收入颗粒归仓,有效发挥了非税收入的补充作用,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4.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1%。三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围绕干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认真研究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积极反映我市财政运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8.69亿元,同比增长43.45%,有效缓解了我市“三保”支出、债务化解支出压力。四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强化“三本预算”统筹衔接和调入力度,进一步增强财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22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亿元。同时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累计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571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五是坚持支出管理常态化。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持续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督促部门单位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支出。2022年全面压降人均公用经费,其中公检法司部门标准压降8%、其他部门单位压降至平均值3,300元。同时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全年实际执行825.2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64.78万元,压减率53.89%。六是严控项目投资成本。严格落实《陕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以避免形成新增债务为导向,坚持“六查再评审”原则,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严禁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等行为,全年完成36个项目招标前最高限价评审,送审金额6.13亿元,审减金额1,589万元,审减率2.59%。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持续规范采购行为,建立“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合同不支付”的“双控”约束机制,压实采购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责任,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8项,政府采购预算2.0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9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4.98%,节约财政资金0.1亿元。

(三)以民生保障为基本,进一步夯实财政支出结构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民生实事精准发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疫情防控保障。面对多次疫情冲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保障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提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效率。全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0.39亿元。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健康推进。持续贯彻“四个不摘”要求,通过本级投入、积极向上争取等措施,确保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韩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防返贫致贫监测结果,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核心,严评严审资金分配计划,全年累计支持项目共计115个,累计安排资金1.32亿元。三是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中省“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各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及学生资助、营养膳食补助等教育政策,完成新建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及市桢州学校民转公改制工作,全年教育支出累计安排资金10亿元。四是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提标政策,落实就业补助、稳岗返岗等稳就业政策,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执行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制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安排资金6.71亿元。五是推动绿色低碳迈上新台阶。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理念,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持续加快黄河西岸生态综合治理,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年累计筹措资金2.34亿元,其中获得欧洲投资银行低息贷款1.73亿元,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森林城市绿化和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有效促进我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逐步降低,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四)以守住安全底线为重点,进一步夯实财政支出责任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财政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集全市之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坚持“两个优先”的支出保障原则,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全年“三保”预算23.08亿元,累计执行23.42亿元,执行率101.47%。二是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坚持“锁定底数、直面问题、强化措施、坚守底线”工作思路,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加强部门单位债务管理和政策宣传,强化监督问责,把牢隐性债务新增关口。同时按照2022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和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合理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偿债责任主体、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化解工作,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已顺利完成,进一步缓释债务风险,实现总体债务规模、债务率双下降。三是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防控。进一步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债务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企业融资债务、拖欠账款变化情况,结合化解计划和企业自身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及预警,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同时积极探索债务化解途径,以“时间换空间、标准换非标”的工作思路,制定国企非标债务化解方案,得到省、市两级的肯定和支持,并成立韩城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全面落实非标债务打包化解一揽子方案,目前已成功打折收购金融不良债权2.19亿元,标志着我市非标高息债务风险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为解决全省市县城投平台同类债务风险问题提供了可借鉴模式。

(五)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进一步夯实财政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为抓手,一体推进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大提升,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各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扎实做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年累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专题宣讲4次,开展现场学习教育2次,举办心得体会专栏5期,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二是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先后制定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剖析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五行五促”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全年开展警示教育6次,扎紧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围绕“六个聚焦”“六个领域”专项治理,立足财政服务保障职能,精细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业务学习提升、深入部门对接服务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财政干部队伍逐渐形成。

2022年,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基本平稳,财税部门在抓收入、调结构、强管理、防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市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地方收入结构有待优化;“三保”支出、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大,可用财力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仍处于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更是我市“重整行装再出发、浴火重生开新局”的关键之年。从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看,我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没有变,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实施,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更加紧密,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将会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稳经济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全省经济有条件实现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从全省支持县域经济的政策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一县一策”政策将会进一步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发力,支持县域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创建和县城建设补短板等,力促县域经济提质增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这些都为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好的预期。

但更应清醒看到,虽然上年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回补效应不断显现,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存在比较有利的条件,但受工业品价格、“双碳”政策制约、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加之上年收入结构不合理、收入基数较高,财政收入难以持续增长。同时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都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综合分析,2023年全市预算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二)2023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建议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增长4.1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350,000万元,具体计划为:税收收入281,800万元、非税收入68,200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计划收入350,000万元,加已明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4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4,500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总计为545,126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计划支出470,006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5,120万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545,1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专项业务支出、机关事务等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6,153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及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支持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等。

教育支出97,83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全市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各类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项目经费保障;支持幼儿园建设、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支持新城十小、学巷小学、城关中学操场、新城第十一小学等重点项目建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1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抢救性保护,推动“三国一城”考古发掘与研究;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提档升级以及红色资源保护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5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待遇,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各类优抚、社保对象待遇等。

卫生健康支出46,072万元,主要用于新阶段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高龄老人补贴、中医药发展等。

节能环保支出8,709万元,主要用于黄河流域韩城段生态保护,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助政策,支持山区天然林保护等。

城乡社区支出54,6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

农林水支出42,13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支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

交通运输支出8,134万元,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灾后恢复重建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2,64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做实注册资本,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等。

住房保障支出24,86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债务付息支出13,5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及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0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1万元、公务接待费4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收入231,635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797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总计为244,564万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支出220,064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00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总计为244,56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收入240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12万元,全年收入预算总计为2,290万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支出501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89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总计2,290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收入134,755万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28,497万元,收入总计263,252万元。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支出117,6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5,640万元,支出总计263,252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市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坚持稳中求进、靠前发力、主动作为,更加精准高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发挥财政在“收、支、管、调、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加速经济恢复重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坚持以政领财,在新征程上续写新篇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两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提升能力水平,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出发,聚焦市域经济发展目标,守正创新、奋发有为,全力推进财政事业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财辅政,在稳经济上筑牢基本盘

持续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源,坚决落实各项积极财政政策,以开源节流为主线,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保持社会经济基本面稳定。一是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领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精准落实政策措施,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二是持续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动征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源管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切实提升税收征管绩效,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多渠道挖潜增收,确保实现全年目标计划。三是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充分发挥预算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三本预算”统筹机制,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等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的统筹力度。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政策。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准确把握中省转移支付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强化项目储备和谋划,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争资潜能,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政策支持。

(三)坚持底线思维,在防风险上体现担当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全面认识我市财政目前面临的形势和困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洞察力、研判力、管控力、处置力,坚决牢牢守住了安全发展底线,着力保障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安排重点,在库款调度上优先保障“三保”需求。健全“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和监控机制,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动态关注财政收支形势和各项支出需求,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出事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确保将“三保”风险解决在发生初期、化解在萌发状态,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强化债务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事前投资评价与审查,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及追踪问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化解计划,对照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优化偿债策略和方案,确保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和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不断降低隐性债务存量,腾出新增政府债券空间,将政府全口径债务率控制在红色风险等级以下。积极采取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处置经营性国有资产等方式,努力压减政府存量债务规模,减轻还本付息压力。三是助力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紧紧围绕金融债务逾期、企业信用破损、企业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抓好风险处置”原则,进一步加强和陕金资及债权人的协商、沟通,持续推动非标债务整体化解一揽子方案措施,巩固既得工作成果,确保化解实效,实现债务重组,筑牢金融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的“防火墙”。

(四)坚持精准发力,在保民生上实现突破

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支持落实“双减”政策,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回归公益本位、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职业教育深化改革、提升内涵,加快新城十小、学巷小学、城关中学操场等项目闭环,推进新城第十一小学、新城第六初级中学、新城第五幼儿园项目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持续扩容。足额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力度,强化骨干教师培养。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二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重点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落实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政策,补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鼓励引导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优化托位供给结构。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三是加快推进健康韩城建设。全面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支持各级医院加强医疗资源储备,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支持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医疗救治。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市镇村医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中医药投入力度,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医医院易地迁建、小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国家健康城市创建。四是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出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村级倾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农村水、电、路、气、讯等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高素质农民和“头雁”培育计划、青春巾帼建功行动、涉农领域改革试点等,推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市创建。五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持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支持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不断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支持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产业,支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支持山区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沿黄防护林示范城市创建。

(五)坚持政策导向,在促改革上出手出彩

积极发挥财政改革先导作用,坚持把管理改革贯穿于财政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和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政策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严控部门自行出台新增支出政策。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压减2.79%。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序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加大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健全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加强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 的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控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把财政可持续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完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五是加快推动财政大数据应用。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反映的信息集成和大数据应用结果,实现财政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以达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管理活动的动态反映、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六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坚决防止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健全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全面整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规严肃追责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各位代表,2023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韩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调整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7.上解上级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缴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9.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0.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借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各地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债务限额。

11.一般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3.再融资债券:指在上级核定限额内发行的、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发行的政府债券本金的政府债券,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附件:韩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