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十八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4)
关于韩城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韩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1年3月23日)
韩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和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4,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其中:税收收入169,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22%;非税收入65,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7.7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621万元、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103,318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5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67,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5万元,各项收入总计674,5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631万元,加各类上解上级支出66,630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56,50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300万元,各项财政支出总计670,061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4,48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3,047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0,011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400万元、上年基金结余7,170万元,各项收入总计148,24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1,514万元,加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67,784万元,各项支出总计139,298万元。
收支相抵,累计滚存结余8,94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1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7万元,各项收入总计3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2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4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9,4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7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7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02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88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0,30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1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73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17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0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469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9,097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96,870万元,累计结余105,967万元。
(五)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省级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113,329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8,471万元、特殊转移支付40,32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0,01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预留资金41,199万元、参照直达13,321万元。截止年底,资金下达率100%,资金共使用101,730万元,资金使用率89.77%,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8,909万元、保工资支出78,817万元、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39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605万元。剩余11,599万元结转2021年继续使用。
(六)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76,046.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5,646.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400万元。截止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1,6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1,2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0,400万元,未超过省级下达限额。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制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财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0年,受整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全市主要行业、重点企业经营困难,市域经济下行明显,财政运行充满挑战。在这种严峻形势背景下,财政部门坚持组织收入和支出管理“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执收部门的收入会商制度,深入龙门钢铁、大唐二电、友发钢管以及韩城矿业等主要税源开展专项调研,定期分析收入情况、定期研判经济形势,持续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紧盯重点企业、发展骨干税源,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持续规范收入征管,完成了调整预算收入的既定目标。二是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共争取新增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及一次性财力补助资金10.51亿元,有效弥补财力缺口。三是持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累计盘活各类存量资金7,535万元;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在摸清盘实闲置资产基础上,处置拍卖10处资产,增加财政收入 6,766万元。四是积极申请债券资金支持。坚持限额管理,依法举债,按照省财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2020年到期债券和新增债券实际需求,主动与省财政沟通衔接,争取再融资债券5.65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到期政府债务还债压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54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五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对无实质内容或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全年“三公”经费预算1,790万元,实际压减677万元,压减率37.8%。六是严控项目投资成本。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严控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全年完成52个项目招标前最高限价评审,送审金额11.59亿元,审核后金额11.27亿元,平均审减率2.76%,节约财政资金0.32亿元;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1项,政府采购预算4.0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6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51%,节约财政资金0.43亿元。
(二)精准发力,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畅通防疫物资采购渠道,全面落实疫情隔离防控费用、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经费等政策措施,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710万元;进一步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加大粮油储备规模,做好重要农产品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提升粮食安全能力和蔬菜产能,累计安排财政资金970万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全年减税降费近3亿元;持续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累计安排财政资金2.17亿元用于缓解疫情期间企业困难,支持企业发展。
(三)突出重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六保”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2020年在全市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形势下,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和调度资金,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三保”支出作为年度预算编制的重中之重,做到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二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围绕年初“三保”预算安排,细化和明确支出责任,强化执行监督,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的刚性约束。三是加大库款监测力度,强化资金调度,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三保”和重大民生项目。2020年“三保”预算27.64亿元,累计执行27.89亿元,执行率100.9%。
(四)多措并举,坚决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明确重点方向,聚焦硬任务,敢啃“硬骨头”,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一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把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强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兜底政策,全年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145万元,较上年增长960万元;扎实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对2017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检查涉及资金34,443万元,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基础。二是支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工作部署和整体要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以有力有为的财政保障,加快实施黄河西岸生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铁腕治霾、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先后落实专项奖补资金1,521万元用于“煤改气”、“煤改电”和“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工作;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资金5,4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投入资金2,364万元用于污染防治、环保能力建设等;投入资金3,778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植被恢复项目等,“生态立市”战略有力推进。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锁定底数、直面问题、强化措施、坚守底线”工作思路,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加强部门单位债务管理,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法规及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力度,合理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偿债责任主体、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的管理和风险化解,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69亿元,完成年度化解任务的134.18%。
(五)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不断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运行,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各项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严格按照中省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全部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印发《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台账,实行预算单独下达、库款单独清算、设置预警规则、定期对账,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制定印发《韩城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实现绩效目标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评价三个方面闭环管理,进一步抑制无效低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实效。加强财税改革、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会计制度、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监督队伍;推进力量整合,压实专业监督机构和财政业务科室的监督责任,将财政监督嵌入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先后开展房地产企业、地方金融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扶贫领域、直达资金和“1+X”专项检查工作,提高检查频次、扩大监督范围,财政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四是完成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8个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财政局与镇(街道)双重管理、以财政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顺利完成了机构设立、人员划转、资产账务移交、制度建设等方面12项工作任务,着力打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五是扎实推进“陕西财政云”改革。对标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完成了指标管理、信息台账、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核心业务的全面上线运行。同时,OA办公系统推广应用有序推进,业务培训、硬件配置以及基础信息填报等工作已顺利开展,财政信息化、精细化、高效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
(六)勇于担当,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抓好党建促业务、党建业务双提升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一是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干部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思想政治教育主责主线。二是对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标准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激发全系统党员干部“向先进学、向模范学、向榜样学”的精神风貌,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切实改进作风,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在全系统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创文明”专题活动,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为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88亿元,是“十二五”的1.91倍;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61.89%提高到2020年的72.22%,实现了财政收入的总量、质量“双提升”。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更加强劲。“十三五”全市财政支出达到251.69亿元,是“十二五”的1.89倍,其中:民生支出206.04亿元,比“十二五”增长83.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以上,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三是财税改革纵深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建立,“四本预算”完整编制,市镇财政体制更加完善,积极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综合预算更加科学准确,预决算公开、绩效管理形成制度体系,衔接更加紧密;政府融资举债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更加有力;营改增改革、减税降费政策和纳税服务提升措施等平稳实施,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政府会计制度深入贯彻,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健全。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在各项财政工作和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固,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尚未形成,财源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较快,预算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对财政稳健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大;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预算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有待压实,绩效制度体系尚未健全,绩效评价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得力措施,下更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宏观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没有变,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深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的推进,省委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深入推进“两链”深度融合,研究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将继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都为市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向好预期。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2021年全市财政收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国家适度降低赤字率和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以及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退出,回归正常转移支付,同时中央要求2021年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都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影响地方财力的增长。特别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地方财政收入要在短期内恢复高速增长还存在较大困难,加之支持疫后经济重振和恢复、“三保”运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平衡压力仍然很大。
(二)2021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八届八次全会会议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为支撑,认真落实提质增效、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以优先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重点,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资金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全市GDP增长7.5%左右的预期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202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8%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252,8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10,000万元、非税收入42,800万元。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800万元,加已明确的一般转移性支付50,7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4,98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9,2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89万元,全年收入预算为462,239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765万元,加各类上解支出69,474万元,全年支出预算为462,2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38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专项业务支出、机关事务等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9,375万元,主要为落实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及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投入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推动“平安韩城”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育支出99,007万元,主要为落实全市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各类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项目经费保障;支持幼儿园建设、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镇教育资源差距;扎实推进象山中学配套二期、职中综合实训楼、新城十小、新城四幼等重点项目建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93万元,主要为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抢救性保护;加快推进十四运场馆基础配套工程,确保赛事圆满顺利进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4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加大残疾人扶助力度,提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支持劳动者技能提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服务工作等方面。
卫生健康支出42,41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支持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疾控中心实验楼提升改造、妇幼保健儿保中心和危重孕产妇救助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精神病患者补助,计生奖扶,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等。
节能环保支出6,265万元,主要用于黄河流域韩城段生态保护,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助政策,支持全市污水处理厂增容提标改造,完善镇办污水收集管网配套等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31,19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及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
农林水支出35,66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全面推进西部沿山、黄河沿岸和城市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森林资源智慧监管、重点林区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保障粮食安全;支持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170万元,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实施工业倍增计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住房保障支出18,23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监测、安全生产监管等;强化消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配套保障体系和优待政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债务付息支出12,6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及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三保”支出预算安排26.8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84亿元、保工资15.42亿元、保运转0.59亿元。
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9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1万元、公务接待费4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400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2,4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46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43,807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3,198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461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专项结余支出8,94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0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43,80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0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05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0万元,加已明确的专项转移支付128万元、上年结转支付147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05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5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7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32,72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0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3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20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35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7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26,56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13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84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38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11,171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05,96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17,138万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聚焦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克难奋进、埋头苦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提质增效,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足用活各项宏观政策,切实提高财政再分配的效率和效益。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持续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及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继续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二是落实好直达资金机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规定及要求,健全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强化全过程监控,确保直达资金管的严、放的活、用的准;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扩投资。紧盯“两新一重”和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部门协同配合精心组织谋划、储备、申报一批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的投资带动作用。
(二)开源节流,扎实做好收支管理。继续把开源节流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内容,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多方挖潜增收,大力压减节支,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千方百计抓收入。完善收入组织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税收趋势的分析研判,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税源的总量和变化,夯实主体税源基础、激发新兴税源增长,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坚决杜绝以减税降费名义开乱收减收口子,确保税费及时入库、颗粒归仓。二是全力以赴争资金。坚持把向上争取放在财政增收的突出位置,围绕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认真研究财政政策的投向和重点,对接中、省、市政策和项目布局,加强上下联动,做实基础工作,积极沟通协调,尽力争取上级资金,不断充实地方可用财力。三是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中省市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将严控一般性支出工作贯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严审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执行中,对“三公”经费预算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作调整。四是继续做好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对长期闲置、超标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取拍卖、出租等措施盘活,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中,除中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项以及自然灾害、疾病应急等突发性事项外,原则上不追加安排预算,对年度确需增加的支出,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或调剂既有预算安排、统筹存量资金、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等渠道解决。
(三)优化结构,全力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将“三保”支出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坚持预算安排和资金支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乡村倾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进一步支持扶贫产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全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积极争取各类中省专项资金,持续加强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支持沿黄防护林国土绿化建设行动;支持黄河西岸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四是加强民生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民生支出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到期及与政策不相符的民生政策,提高民生支出管理和民生政策落实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持续性;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群体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西安交大基础教育园区、韩城职专综合实训楼、象山中学提升配套、新城区第四幼儿园等项目,着力解决义务教育的短板、弱项;支持健康韩城建设,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加快市人民医院感染楼、妇幼保健院儿保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全力支持做好“十四运”相关工作。
(四)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一是坚决遏制债务增量。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建立与审计、纪检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稳妥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强化隐性债务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隐性债务化解督查工作机制,压实隐性债务化解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和良好形象。三是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按照分类施策、资源整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市场引领、开拓创新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现有融资平台公司,全面清理撤销“空壳类”平台,结合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升级;持续加强资产盘活整合注入,厘清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健全融资平台现代化企业制度,完善现有政银企对接机制,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投融资能力,增强自主造血能力,以融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与公司制改造为突破,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快速良性发展。
(五)深化改革,着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格局。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调动和发挥各方积极性,抓紧抓细改革举措落实,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完善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体系,依托“陕西财政云”,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进一步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质量和效果;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和纠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抓好绩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快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将单位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衔接贯通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账务等核心业务系统,夯实财政管理改革基础保障。要继续做好财政云推广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结合财政云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三是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配置使用管理,盘活各类资产,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在建项目、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工作。做好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简政放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扎实做好扶贫“832”平台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任务,确保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效益。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直达资金的监管,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监管程序,强化对财政业务及管理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六)强化学习,持续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严抓紧管财政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业务提升,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抓手,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弘扬延安精神,创新学习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砥砺党性初心、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对标“五型财政”建设标准要求,深刻领会和掌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核心要义,充分把握中省财经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财政业务的新变化、新举措,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财政业务的学习培训,将学习培训范围向基层财政扩大延伸,全面提升财政系统干部的法治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作风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硬的财政队伍,为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经济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以更开阔的视野、更开放的思维、更创新的方法谋划推进财政改革发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主动作为、乘势而上,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韩城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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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调整预算: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7.上解支出: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缴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9.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0.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1.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12.“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3.“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4.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以及资金拨付流程不变的前提下,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简称直达资金。